惠财采〔2019〕1号
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郑州农业高新区、河南惠济经开区(郑州惠济特色商业区)、郑州惠济新区,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配合郑州市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将《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郑财购[2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 [点击下载]
惠济区财政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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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z-index:1;margin-left:-12.0000px; margin-top:41.6000px;width:625.0000px;height:1.0000px;" 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