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财购〔2021〕8号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总工会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的通知

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1-06-18 00:00:00

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各县区(功能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财政部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总工会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豫财购〔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工作,预留份额不得低于年度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10%,预算单位应于6月25日前登陆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各级财政部门应于6月28日前汇总确认数据。

二、未开通“832平台”预算单位管理账号的单位,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填报《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市级邮箱lhzfcgk2016@163.com)。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开通管理账号。开通管理账号后,由预算单位登陆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并按照指引自行开通采购人交易账号(用于采购人登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进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

三、预算单位用户名、密码提示不存在或密码错误的情况,请联系官方客服电话: 010-59863881  010-59863882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总工会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2.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

2021年6月16日

  • 漯财购〔2021〕8号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总工会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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