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1-04-27 00:00:00

平桥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从《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以下统称包装需求标准,见附件),现就我区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点击下载]

  • 平桥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pdf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