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及规范操作标准的通知

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1-04-27 00:00:00

关于对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及规范操作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果购代理机构:

     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政府采购中对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工作,规范中小微企业界定标准,筒化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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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桥区财政局关于对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及规范操作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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