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专项清理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豫财购〔2021〕1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含已开展采购活动尚未签订合同、合同尚在履约期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2021年2月1日—2月28日)
各预算单位开展自查和清理,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填写《政府采购入围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项目统计表》,连同自查清理情况说明一并报送至财政局702室(电子版发送至gycgb@126.com,无相关情况也需报送)。
(二)重点核查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15日)
财政局根据采购人自查和清理情况开展核查,对于涉及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的采购项目将重点核查,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清理要求
(一)对尚未签订合同和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和财办库〔2021〕14号文件“二、(三)”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通知有关方。
(二)已签订合同尚在履约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终止合同,并通知有关方。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完成清理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市财政局已于2021年2月1日起开设举报邮箱gycgb@126.com,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
联 系 人:赵子胤(64361298)
附件:政府采购入围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项目统计
表(采购人填报)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