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12-30 00:00:00

郑财购〔2020〕17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该办法,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现将《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 郑财购〔2020〕17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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