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营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中标(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
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CA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下载,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发或者延期发放。同时,不得拒绝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范本)
为规范中标(成交)通知书内容和格式,市财政局制定了《中标(成交)通知书》(范本)。采购人在委托协议中约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人可不再签章,直接由采购代理机构签章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