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财字〔2021〕88号淅川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

南阳市淅川县财政局 2021-11-08 00:00:00

淅川县财政局文件

淅财字202188

淅川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之规定,制定本制度,明确淅川县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的时间节点。

一、淅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在收到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淅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三、淅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自收到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投诉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

四、淅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案情简单且不涉及调查取证、无需组织专家评审的,依法适用简单程序,当日办结。

2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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