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财政局文件
淅财字〔2021〕88号
淅川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之规定,制定本制度,明确淅川县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的时间节点。
一、淅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在收到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淅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三、淅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自收到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投诉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
四、淅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案情简单且不涉及调查取证、无需组织专家评审的,依法适用简单程序,当日办结。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