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12-13 00:00:00

平财购〔202146

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对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调整,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平顶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试行)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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