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12-13 00:00:00

平财购〔2021〕33号

各县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效率,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财政局制定了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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