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取消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规定的通知

汝州市财政局 2021-12-31 00:00:00

[点击下载][点击下载]汝财2021〕196

汝州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取消政府采购文件发售

费用规定的通知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营商环境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切实减轻企业政府采购成本,现对我政府采购项目取消采购文件发售费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三部分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的规定,自2021年121日,在全范围内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发售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售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变相向投标人收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各有关单位请严格执行。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将采购文件的定稿采用PDF格式一并发布,便于潜在投标人免费下载使用。

2021年1129日    

  •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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