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登封市财政局 2022-06-13 00:00:00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财购〔2021〕5号),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结合我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专题学习。要深刻理解《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岗位人员要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此办法的重点内容,要以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为工作抓手,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实施,全面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贯彻执行。要严格按照《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凡是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都要依照此办法追究其责任,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附件: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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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财购【202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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