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现将《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审计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郑财购[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5月10日前将《郑州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统计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至区财政局局采购科,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zfcg@126.com)。
附件:《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审计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郑财购[2022]3号)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