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破除政府采购领域隐形壁垒,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将《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郑财购[202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郑州市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填报自查自纠统计表,如下辖有二级预算单位的,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汇总填报(见附件1)。自查自纠统计表汇总完成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5月9日将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送到登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专项行动邮箱(dfcgb123@126.com)。
二、各自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报送资料。对排查出来的的问题,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主抓,建立台账,挂号销账,直至全部清零。在本次清理结束后还存在的此类情况的单位,市财政局将予以通报,并将有关线索移交至审计、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本次专项行动即日起开设举报线索征集专用邮箱(dfcgb123@126.com)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举报邮箱:dfcgb123@126.com。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上报自查整改情况电子版也报送该邮箱。
2.举报电话:
登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耿晓 0371-62856962
登封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郑康乐 0371-62862430
登封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
冯景 0371-62811705
附件:
1、登封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统计表
2、《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郑财购[2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