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郑州黄河滩地公园管委会(郑州农业高新区)、河南惠济经开区(郑州惠济特色商业区)、郑州惠济新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结合2021年度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现将《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购〔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保证金自查表(预算单位)
附件2:保证金自查表(代理机构)
附件3: 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