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单位:
现将《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购〔2022〕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区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购〔2022〕7号)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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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购〔2022〕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区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购〔2022〕7号)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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