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政府采购指标操作指引的通知

浉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2-10-17 00:00:00

各采购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为指导各单位规范编制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现拟定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政府采购指标操作指引,各采购单位可参考执行。

采购单位报计划之前,需使用帐号登录浉河区政府采购系统并在“采购人管理—信息维护”菜单里维护自己的预算代码,确保政府采购系统中单位的预算代码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一致(不一致会影响采购计划和项目资金无法挂接)。医院和国有企业等不通过财政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支付、采购计划中项目资金选择“自行支付”的单位不需要进行下列操作。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

1、2023年,采购金额在30万以上(采购限额)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金额在6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凡是要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备案采购的,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编制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时要将项目预算做“政府采购”标识。

2、由招标办监管的工程项目,由于其不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计划备案和支付,因此,该类工程项目,不需要标识“政府采购”。

3、货物和服务采购未达到30万采购限额,工程项目未达到60万采购限额的,对应资金不需标识“政府采购”。

4、不明确是否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金额不确定的项目,对应资金可以先不标识“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后期自行调剂。

二、政府采购指标操作指引

采购单位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支付的30万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以上工程项目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计划备案-指标挂接标准流程

1、采购单位应确保采购预算资金落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应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对该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标识(应由各采购单位财务人员操作,如提前没有做标识的,可由采购单位自己标识,如还无法标识的可向财政局对应的部门预算科室进行“政采指标调剂”)。

2、采购资金标识为“政府采购”后,才能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计划备案”,资金来源应填写“国库集中支付”,计划备案后,该采购计划的状态显示“等待指标挂接”。

3、“等待指标挂接”状态的采购计划由政府采购系统自动推送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4、采购单位财务人员登录本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点击“采购计划关联指标”菜单,选择“待确认”选项卡,在需要挂接指标的政府采购计划的右侧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指标挂接。点击“确认”按钮之后会自动跳转至指标挂接的详细界面,在此界面选择可用指标挂接该政府采购计划并填写占用指标的金额(该金额应小于等于指标原始金额与已占用金额的差值),一个采购计划可以选择多个指标,该采购计划对应所有指标的占用金额合计应该等于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金额。点击“确认”按钮将采购计划保存至“待送审”选项卡,选择“待送审”选项卡选中需要送审的采购计划右侧点击“送审”按钮将该采购计划进行送审。

5、采购计划和资金指标挂接成功后政府采购系统的采购计划备案才能生成采购编号(采购编号的生成是政府采购项目进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活动、在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合同备案和货款支付的必要条件)。

(二)特殊计划备案流程

1、确需紧急采购的项目、无采购预算项目和标的是费率的招标项目,采购单位可直接通过政府采购系统的“特殊计划备案”菜单进行计划备案,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生成采购编号直接进入招标流程(特殊计划备案审核完成并生成采购计划编号后,采购计划被推送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再需要挂接指标,支付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挂接指标进行支付即可)。

2、“特殊计划备案”项目招标流程结束后应及时签订合同,在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合同备案,并发起支付申请,“特殊计划备案”项目也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指标挂接后才能支付(指标挂接时采购单位首先在政府采购系统发起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发起后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该支付申请同“政府采购”标识的资金指标进行挂接,挂接后支付)。

(三)异常信息业务流程

1、已经按标准流程进行计划备案但资金来源选“自行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货款支付前需通过政府采购系统的“异常信息业务流程”将原采购计划备案的资金来源变更为“国库集中支付”,并提交审核。

2、采购单位财务人员按前述“计划备案-指标挂接标准流程”第1条操作指引挂接支付所需指标后才可以支付货款。

三、特别提醒

1、各采购单位新增计划备案均应按标准流程进行,确实紧急的采购项目可按特殊计划备案进行操作。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支付货款且2023年1月1日起在政府采购系统进行计划备案的政府项目在进行“采购计划备案”时,资金来源必须填写“国库集中支付”。

2、涉及“是否政府采购资金”、“部门经济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同类科目下不同款级、项级科目要素的调剂,采购单位可在预算限额以内自行调剂。

附件1:政采指标调剂申请(参考格式)

                                 

 浉河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政采指标调剂申请(参考格式)

***科:

     我单位2022年计划采购项目:1)***项目,金额***;2)***项目,金额***;3)**项目,金额***;未进行政采指标标识,现需进行政采指标调剂,特此申请!

                       

                               ****单位(盖章)

                           2022年**月**日

 

浉财购(2022)19号——浉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政府采购指标操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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