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现就规范政府采购合同付款方式表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付款方式等条款中不得出现“质保金”或“质量保证金”等易产生歧义的表述。
许昌市财政局将结合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重点抽查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等没有法律依据保证金和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中的相关不规范表述。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的重要依据。
关于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合同付款方式等条款表述的通知
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3-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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