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陕财字〔2020〕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三门峡市陕州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请你们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