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现将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驻财购〔2022〕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31日
各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现将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驻财购〔2022〕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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