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各选库、名录库、 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本 月起将不定期开展本年度政府采购各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 于分散采 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各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时间安排
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局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当于2022年 12月 30日前将自查清理情况说明报送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纸质或电子版均可。 (邮箱地址:tkzfcg@126.com) 。财政监管部门根据采购人自查清理情况开展重点核查,对核 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本次清理工作中设立 “ 三库 ” 举报邮箱 (邮 箱地址: tkzfcg@126.com),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立政府采购各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财政部门将通过不定期抽查、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方式持续巩固 “ 三库 ” 清理成果,建立长效反馈机制
太康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监督检查通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