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23〕4号)
2023年8月17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23〕4号)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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