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1号)

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05-1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XXZC2021-016
二、项目名称:浚县古城景区灯光亮化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启虹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河阴路北段二轻局家属院1号楼4单元3层307号
被投诉人:浚县古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浚县北大街96号,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A160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 投诉事项为:1.提供虚假信息欺骗供应商;此项目部分工程已实施完毕;2.对质疑回复函答复不满意,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并提出投诉。投诉请求为:1.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合理的答复,确保市场公平落到实处;2.赔偿参与此项目投标所付出全部费用和公司的经济损失;3.已实施此项目的供应商计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一:据调查,仅有关帝庙门口树木亮化及其他部分内容存在投诉人提出的工程已实施完毕的现象,此次项目所采购货物存在替换老化损毁货物使用的情况,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浚县古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未依法制定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违法事项另行处理。
投诉事项二:经查,①被投诉人浚县古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法定期限内于2021年3月22日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函》作出了书面答复。②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部分成立。①投诉人对被投诉人浚县古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该项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②投诉人对被投诉人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六条(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规定,责令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不予答复的问题限期改正。
投诉请求2、3,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浚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4日
  • 投诉处理公告(2021-第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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