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商丘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的通知

商丘市梁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12-06 00:00:00

[点击下载]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街道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2020〕10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和丘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商财购2020〕11号)等有关要,结合商丘实际,商丘市财政局印刷了《丘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商财购2021〕3号),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丘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自2021年121日,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即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位要不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30日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区财政局将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着重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指导。同时,结合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对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丘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1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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