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2021年度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工作考核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为了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督促采购中心提高服务水准,罗山县财政局采取书面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检查、自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内控机制、服务质量、专业能力、采购效能、信誉状况、廉洁自律情况、违法行为等内容对采购中心进行考核。
一、现将具体考核情况介绍如下:
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2020年度共计代理集中采购业务20项,其中公开招标项目3项,竞争性谈判业务14项,询价采购3项。2020年度代理项目总预算为1113.79万元,中标金额为1058.19万元,节约金额为55.6万元,节约率为5%。自查所有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要求开展代理工作,所代理项目各个环节均符合有关规定。在政法采购活动中能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和采购程序健全规范,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平,采购效能总体高效。
二、本次考核中也发现不足之处:
(一)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理解的不够全面透彻,2020年个别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未能严格按照《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编制。
(二)由于人员配置较少,导致采购中心在服务质量上与社会代理机构相比还有差距。
(三)个别项目采购周期过长,采购效率有待提高。
(四)采购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资料归集不够齐全。
三、对采购中心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专业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并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二)加强专业人员力量配备,进一步提高采购活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质量。
(三)完善内控制度,形成良好内控环境。
(四)强化档案制度建设 ,规范日常归档管理。进一步规范对采购电子文档、线下材料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建议采购项目录音录像资料与线下补充材料的归档标签均以“项目编号”设置,统一编码便于查找,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经认真考评,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2021年度集中采购工作考核结果为“优良”等次。
特此公告。
罗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