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心理咨询及司法社工服务项成交结果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20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zhn-2021-356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心理咨询及司法社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成交情况

包号: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主要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专业化、系统化、创新化、深入化的司法社工服务的原则,结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特点及未检部门办案需求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社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成交供应商名称:洛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30号科协大楼4楼

成交金额:壹拾万零陆仟元整(¥106000.00)

    序号:1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心理咨询及司法社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潘念龙、李雯、唐韬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代理服务费3000元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依据洛财购[2019]3号文件执行。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79-64352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2号大曌国际广场二期商铺7-111号

联系人:李烽林

  话:0379-80887951、80887952

  箱:zzgjzbdl@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烽林

联系方式:0379-80887951、80887952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20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心理咨询及司法社工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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