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政府采购投诉率“三连降”

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2-01-07 00:00:00

近年来,濮阳市财政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2019年、2020年、2021年政府采购投诉率分别为6.5%、2.3%、1.8%,实现三连降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布受理投诉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并作为供应商提交投诉书的法定信息,让供应商投诉有“门”。

二是推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六到位”制度。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引入专业律师提供驻场服务。大力推行投诉处理政策掌握到位、正面宣传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前置处理到位、审核制度到位、优化服务到位的六到位工作制度,着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问题。

三是为供应商制定投诉指南。印发《濮阳市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操作规程》《濮阳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供应商维权指明一条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四是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解决与裁决并行的模式,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主动与投诉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

五是坚持依法处理投诉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和举报,在法定时间内审查投诉条件、调查投诉事项、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发送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将处理结果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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