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10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2-01-1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747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916楼
被投诉人1: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被投诉人2: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相关供应商1: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6号楼A区7楼
相关供应商2:河南豫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3号院6号楼48号
当事人: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四、基本情况
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为:1.核查河南豫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是否被评无效,假如该公司报价被评无效,依法我司有权获知该公司报价无效的原因。2.分值设定和评分标准不相适应,出现重复评分等情况,影响打分结果的公正性。要求取消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重新评定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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