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5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2-01-1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680
二、项目名称: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视频监控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博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73号瀚海北金B座13014
被投诉人1:河南农业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
被投诉人2: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F楼4楼413室
相关供应商:郑州优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路289号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B座6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的企业实力、质量水平、安装方案、安装进度计划、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售后服务等未细化和量化。经查,投诉事项成立。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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