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2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2-01-1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553
二、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新校区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中州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15号
被投诉人1: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12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颐城俊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556号豫海综合楼2楼2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一是中标供应商提供材料不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是中标供应商故意隐瞒物业管理从业项目招投标信用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诉请求:请求废标,重新评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发现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不成立。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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