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做客《党风政风热线》解答相关政策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2-11-04 00:00:00

2022年11月3日上午9点,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张金党跟随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宁建平做客平顶山市电视台综合广播《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为广大群众解答我市政府采购的惠企政策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注意事项。

 

问:

有没有最新的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优惠

政策

答: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做好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制定了多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首先是提高预留份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其次是加大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未预留份额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6%—10%提高到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价格扣除优惠2%—3%提高到4%—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意: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问:

我们最近资金比较困难,是否有什么帮助办法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答: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我们优化了保证金管理,在政府采购领域已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以及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其他费用。

同时鼓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首付款方式的,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并要求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另外,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我市已与8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供应商可以直接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担保融资。

问:

作为企业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答:在项目评标结束后,我们要求采购人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布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并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先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可根据《平顶市政府采购投拆处理操作流程》向财政部门提出投拆申请。

此外,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我们通过加强事前培训宣传、事中监督管理、事后检查评价,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中小企业,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有政府采购方面诉求的朋友可以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了解详细规定,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375-262758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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