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购置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名称
南阳市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车辆购置项目
二、 项目编号
宛城政采公开-2022-39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被投诉人1:南阳市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两相路
被投诉人2: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一体化示范区中达宝城天泽苑17栋一单元2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我局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引导专家进行主观判断及横向比较,采购需求中缺少与评审因素相关的内容,采购需求不明确,不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规定。
五、处理结果
经调阅相关资料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认定以下事实: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六、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发布后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