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请各预算单位按照平顶山市湛河区财政局《关于公开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平湛财字【2022】19号)的文件要求,对本单位2022年度采购项目进行梳理和补录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及依据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各单位可 通过“河南省电子化采购系统”统计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
目,并计算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情况。
二、 公开主体及渠道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由各单位负责填报,财政部
门负责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公开。
(网址: http://pingdingshan.hngp.gov.cn)
三、 公开内容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本单位2022年度预留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及占比,以及面向 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留份额措施、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及合同公告网址链接等)。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应认真填报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见 附 件 ) , 并 于 4月 20 日前将电子版发至zhqcgb39981310163.con 邮箱。
五、 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各项政策要求。采购人未按照《办 法》要求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 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对于未达到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比例的(中小企业 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20%),应当
就主要原因和改进措施向财政局作出书面说明。
3.今后 各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财政部门报
送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情况。
附件: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2023年4月12日
湛河区财政局关于公开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湛河区财政局
2023-04-20 00:00:00
- 合并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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