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强化政府采购服务 为企业“加油助威”

长葛市财政局采购办 2023-03-23 00:00:00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长葛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发挥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职能作用,对标先进、强化服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服务企业水平。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

(一)减少审批审核事项。采购人按照采购限额标准,自主选择采购方式,通过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计划备案,自动通过,当天当即办结,财政部门仅保留采购进口设备的审批权。

(二)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采购单位在实施项目时,将采购需求信息在许昌市政府采购网专栏中发布,意向公开时间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让企业有充足时间关注项目情况、获取项目信息,充分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二、持续降低企业参与成本

()推行网上商城“信用+承诺”入驻制。除依法实行竞争入围的项目外,网上商城供应商通过“信用+承诺”的形式注册进驻,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入场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二)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立足于减轻企业交易负担,提升服务水平,持续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成本,陆续取消了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履约保证金等政府采购环节的各类收费,推行“零费制”不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三)提高优惠比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项目预留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同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政策嵌入招标文件,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提高其中标率。

(四)提高首付款比例 。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首付款方式的,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的50%,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五)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采购项目实质性验收时间为采购人在收到企业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时间为交付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进一步扩大“政采贷”融资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引导中标供应商关注并实现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企业如需进行融资而变更合同约定的回款账户,财政部门在2日内协助完成账号信息变更,切实提高合同融资比例和工作质效。

四、提升服务企业能力

(一)帮助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开辟网上商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馆、地方特色产品等特色场馆,为企业提供展销平台。

(二)维护企业公平竞争。取消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常态化检查

 (三)强化企业参与知情权。履行对未中标企业原因告知机制,对未中标的企业书面告知未通过原因,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情况、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原因、评审得分及排序。

下一步,长葛市将着力提高采购平台建设水平、规范采购流程、提升采购透明度,对标省级营商环境最佳实践做法,疏通、化解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积极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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