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6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3-02-2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1248
二、项目名称:郑州大学教务处2022年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联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附7号1号楼4单元6层东户
被投诉人1:河南正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7幢2层
被投诉人2:郑州大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包3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技术评分标准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评审标准设置不明确不合理情况;(2)第1项/双屏智慧黑板第17条参数、第2项/小黑屏第11条参数;(3)第1项/双屏智慧黑板/互动教学软件第7、8、9条;(4)第2项/小组屏第19条;(5)第3项/多功能教学终端第 23条、第4项/图像定位主机第6、7条、第5项/多功能控制屏/资质要求第 1 条资质;(6)第23项装修第1、11条参数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或具有指向性。
投诉请求:1.删减技术评分标准参数中的加★项,使评分标准更加公正。2.改为产品需通过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制定的视觉舒适度(VICO)评价体系测试,并达到视觉舒适度A级或以上标准。3和5为删除倾向性资质要求。4.删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二级以上认证”倾向性要求。6.邀请潜在投标人勘察现场、提供完整的现场环境图纸、照片等资料;或者取消“技术指标”要求中第41项/装修第1条、第11条的要求。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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