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安文磋商采购-2023-3 | ||||
| 二、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黎园村钢结构厂房工程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安阳市升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安阳市紫薇大道26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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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1:技术标评分标准(25分)未细化量化,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为特定供应商与其他潜在供应商拉开得分差距,为其设置中标有利条款,从而内定采购结果,严重破坏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投诉事项2:合同履约期限30天,时间过短,在代理公司没回复期间,我公司实地考察发现,该项目已经完工,严重违犯政府采购法,破坏营商环境。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调查事实: 1.关于投诉事项一:经审查,技术标评分标准主观分(25分)不符合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财购【2021】24号)文件规定,投诉成立。 2.关于投诉事项二:由于宝莲寺政府已书面答复本项目不再进行招标且投诉人提供的钢结构厂房完工照片不属于本项目,终止调查投诉。 本项目终止招标,不再进行投诉调查。 投诉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或者安阳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安阳市文峰区财政局 | ||||
| 2023年4月14日 |
安阳市文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文财购〔2023〕2号)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04-14 00:00:00
- 文财购2023 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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