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财购投决字〔2022〕1号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新岛科技园A座708室
邮编:030000
法定代表人:李志峰 联系电话:19524480855
被投诉人1: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文化路
邮编:471200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229206
被投诉人2: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邮编:450002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163578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6日,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汝阳县医共体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汝政采〔2021〕284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阳分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1年12月28日在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22年1月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阳分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平台发出项目终止公告。投诉人于2022年1月11日以邮寄形式向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2年1月14日,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投诉人质疑函。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以邮寄形式向汝阳县财政局进行投诉,2月14日我局收到投诉人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回复,投诉人依法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人在本项目开标结果中排名第一,但采购人、代理机构未确定中标人、未向投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及未发出中标公告,违反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人特此投诉。
三、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投诉后,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发现:1.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2.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擅自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违法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四、审查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六项、及第八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该项目负责人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二)责令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该项目负责人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三)对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汝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