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2-36 | ||
| 二、项目名称:安阳县教育局安阳县2022年学校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耘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荷路7号锦和商务中心B幢150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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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1:9.智慧黑板内置无线网络,支持802.11a/b/g/n/ac/ax协议,内置蓝牙模块,支持蓝牙5.2标准或以上。(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诉事项2:提供投标人或所投智慧黑板制造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的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截图,得3分;缺失一项,得1分;缺失两项及以上得0分。 投诉事项3:投标人或所投智慧黑板制造厂商通过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诉事项4:投标人或所投智慧黑板制造厂商通过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诉事项5:投标人所投教学设备授课软件或设备运维管理软件厂通过CMMI评估4级得1分,CMMI评估5级得2分。提供CMMI证书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投诉事项6:所投智慧黑板通过人眼视觉舒适度评价体系认证,并达到视觉舒适度A+级或以上标准,得3分;A级的,得1分,提供检测报告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二、三、四部分成立、投诉事项五成立,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投诉事项一、六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安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安阳县财政局 | ||
| 2023年3月23日 |
安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安县财办〔2023〕14号)
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03-23 00:00:00
- 投诉处理决定书2023年14号(第0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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