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2-84 | ||
| 二、项目名称:浚县伾山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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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我单位处理浚县伾山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举报时,发现浚县浩格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在参加“浚县伾山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2-84)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九条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豫财税政 〔2016〕31号)第八节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浚县浩格家具销售有限公司作出1.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处以采购金额8‰的罚款,计人民币7600元(大写:柒仟陆佰元整)。3.本次中标结果无效。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浚县财政局 | ||
| 2023年4月7日 |
浚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01号)
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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