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鹤山财磋商采购-2023-8 | ||
二、项目名称: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中山路街道办事处鹤壁市鹤山区农产品交易中心设计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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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我局根据《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函告通知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该项目未按照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要求发起最后报价,直接以投标文件中报价进行评审。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七)规定,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鹤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鹤山区财政局 | ||
2023年4月23日 |
鹤山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01号)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公共采购办公室
2023-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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