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监督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我局对2023年元-3月份11个预算单位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抽查项目涵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采购工程,共计抽查项目20个,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7家。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告内容检查
1、采购意向公开。
检查的20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均符合要求,但检查发现2个项目的意向公开存在内容不规范情况,未严格按照“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项目名称为“西峡县第二高级中学2022年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西峡县城市管理局执法服装和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意向公开内容未体现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各预算单位公开采购意向尤其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应尽可能详细、完整公开项目采购需求,对内容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上传公开。
2、
采购公告发布情况。
被检查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都能按照(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格式发布采购信息。3、
采购结果公告。
在结果公告效率方面,检查的20个项目均能够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提高采购效率, 其中,4个项目在评审结束当日即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5个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1个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4、
其他信息内容检查。
检查项目中,河南荣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城市管理局执法车辆采购项目”未按照西财购〔2022〕14号文《西峡县财政局关于公开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的通知》要求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公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原因。二、采购文件编制
1、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均能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加分等上限优惠措施。
2、其他问题,
河南荣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城市管理局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询价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报告违背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相关规定。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
抽查的11个采购单位中,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积极提高采购效率。其中,14个项目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当日签订合同,5个项目在1个工作日签订合同,1个项目在2个工作日签订合同。2、合同公告及备案。
我县依据营商环境优化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检查20个项目中总计22份合同,4份合同在签订当天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8份合同在签订的次日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1份合同在签订2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其余项目合同公告及备案时间超过2个工作日。四、网上商城供应商执业情况
目前,入驻网上商城西峡本地电商22家,今年新入网本地供应商7家,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采购价格大幅下降,采购成本得到节约,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元-3月份目前成交订单19笔,金额41.199万元。
五、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政策。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未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自2022年7月1日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执行20%的上限标准。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择优选择执业水平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建立对采购文件的内部审核责任制,同时强化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采购需求认真编制采购文件,并加强对采购文件、信息公告等内容的审核,切实提高执业能力和采购效率。2、认真整改提升。
上述存在问题的相关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原因,针对委托的代理机构监督考核不到位、采购文件审核把关不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不及时等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形成整改提升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财政局。采购人要对属于代理机构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的问题,同时要求相关代理机构写出书面检查,由采购人一同报县财政局。3、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专人管理制度,由专人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从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内容审核、采购实施过程监督、合同签订及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以及代理机构择优选择和代理项目事后考核等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采购效率,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营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3年4月11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