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3〕第4号
投诉人:北京万督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2层01-219-12室
法定代表人:路兴业 联系电话:18311379117
被投诉人1:洛阳市教育局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
法定代表人:于晓峰 联系电话:0379-60101701
被投诉人2: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10号古都科创园B幢二楼
法定代表人:史红武 联系电话:13623884070
一、基本情况
受洛阳市教育局委托,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洛阳市教育局7所新建高中功能教室项目(洛直政采招标〔2023〕0124号)”于2023年3月28开标,2023年3月28日发布中标公告。2023年4月3日,投标人北京万督科技有限公司对中标结果提出了质疑。2023年4月4日,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北京万督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并于2023年4月13日向洛阳市财政局进行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投诉具体事项:(一)一标段中标公司高价中标,窃取国家资产,评委、采购人、中标公司暗箱操作;(二)二标段中标公司高价中标,窃取国家资产,评委、采购人、中标公司暗箱操作。
投诉诉求:本项目重新开展公平公正采购活动。
三、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投诉后,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具体投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一)投诉事项1:一标段中标公司高价中标,窃取国家资产,评委、采购人、中标公司暗箱操作。
审查意见:此项投诉不成立。
理由:针对该投诉,相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专家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评审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复核:
(1)没有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评审过程和结果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一标段所有投标人报价均没有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都属于有效报价。该标段5家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有4家投标人,郑州忆景达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393654.00元,属于4家合格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不存在该项投诉的高价中标情形。
(二)投诉事项2:二标段中标公司高价中标,窃取国家资产,评委、采购人、中标公司暗箱操作。
审查意见:此项投诉不成立。
理由:针对该投诉,相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专家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评审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复核:
(1)没有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评审过程和结果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二标段所有投标人报价均没有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都属于有效报价。该标段6家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有5家投标人,河南建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为2920610.00元,属于5家合格投标人中报价次低,不存在该项质疑和投诉的高价中标情形。
四、审查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对投诉人投诉及诉求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