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3年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开封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浴室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3-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元亨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金梁里街66号
被投诉人1:开封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开封市尉氏县健康路6号
被投诉人2: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2号楼16层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对被投诉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于2023年4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注册造价师章。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回复投诉人的投标文件盖章要求不符合法律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请求:要求该项目重新招标,废除原中标公告。
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调查。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