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安汤竞谈采购-2023-1
二、项目名称:汤阴县公安局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二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阳市鹏瑞英协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汤阴县光明路与永通路交叉口南200米
被投诉人1:汤阴县公安局
地址:汤阴县光明路与乾贞大街交叉口东360米路北
被投诉人2:河南豫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
相关供应商:汤阴县车万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汤阴县城关镇中华路与东关路交叉口东北角0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汤阴县车万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恶意低价竞标;
投诉事项2:汤阴县车万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中标、成交的情形;
投诉事项3:案涉项目存在串围标的情形。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过调查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驳回投诉事项一、三;
2、投诉事项二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汤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汤阴县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