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采购办对2023年5月政府采购项目评审阶段的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涉及23个项目,17个采购单位,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今年5月共有23个政府采购项目完成了开标评标,其中20个项目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为本单位人员,符合与《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3个项目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为不是本单位人员,系其他单位经济专业人员,不符合要求,分别是林业局“巩义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站街镇人民政府“山神庙村村庄山体裸露黄土绿化项目”、教育局“西村镇第三小学教学楼加固改造项目”。
请各采购单位引以为戒,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落细文件规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采购办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