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市财政局荣获“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突出单位”荣誉称号,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
一、两聚焦促进一升一降
市财政局聚焦法治财政建设,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定《鹤壁市财政局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鹤壁市财政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实施方案》《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财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方案,创新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法治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推进高质量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办事难、慢、繁等问题,优化执法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创新运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执法模式,政府采购活动开启“云办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网络视频、微信、电子邮箱等网上通信模式进行案件调查、质证和询问,实现案件当事人“0接触”,满足了案件调查和疫情防控的双需求,提升了企业满意度和行政执法效率,降低了企业维权和行政执法成本。
二、一创新实现四零三融入
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以“互联网+行政执法”的方式,让数据多跑路,“减证便民”,让群众少跑路。严格“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社会服务承诺”等制度的落实,实现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财政部门积极加强行政指导,主动探索推行“三个融入”,即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和“受理举报投诉”,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切实做到关口前移、研判在前,有效避免违法现象发生,助力营商环境“优”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