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许采-2023-456 | ||||
| 二、项目名称:中共许昌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莱赫家具有限公司 | ||||
| 地址:长葛市石固镇朝阳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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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本机关正式受理了投诉人对“中共许昌市委党校新校区家具用具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项目编号:ZFCG-G2023033号)的投诉,经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调阅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现已审查结束。 投诉人认为: 投诉事项1:我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内容并不满足文件要求,应为无效声明函,未响应★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投诉事项2:对于中共许昌市委党校于2023年5月26日回复函的内容,我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内容无效。 投诉请求: 其声明函为无效声明,其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其投标无效。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以示公平、公正。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和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许昌市财政局 | ||||
| 2023年6月15日 |
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3号)
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3-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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