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
关于对平顶山市石龙区教育体育局2022-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
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2023年对就石龙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石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平龙财〔2023〕45)要求,本机关依法于2023年6 月14日对该单位2022年以来该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法规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本机关在监督评价中,发现该单位存在:1、 履约验收不及时。2、采购拖延时间较长等违规违法问题。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