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切实压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魏都区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政府采购督导工作“提示单、督办单、警示单”三单制,对在日常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发出并督促单位整改。第一次发现问题,对预算单位发出提示单,要求限时整改,落实到位;第二次发现问题或对在提示单下发后仍未整改落实的,对预算单位发出督办单,提出警告,要求限时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第三次发现问题或者对在督办单下发后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对预算单位发出警示单,同时约谈分管领导督促整改,并将情况上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通过“三单制”工作机制,切实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督导,促使预算单位明确工作责任,优化采购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为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