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抽查情况的通报

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3-06-21 00:00:00

市直各预算单位、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现将我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抽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检查范围

近年来,我局坚持事前监督的工作原则,在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要求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档发送至采购办邮箱,采购办对采购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2022年1月-2023年6月份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共计抽查486个项目(包),涉及64个采购单位,抽查比例占100%。

二、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

1、未建立供应商保护机制,未按照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未按照要求提高价格评审优惠比例等;

2、合同文本付款方式未明确、合同文本约定的预付款比例达不到要求等;

3、评标办法中存在评分标准未量化等问题。

对以上采购文件存在问题的项目,采购办给出的处理结果是:限期整改,采购文件整改合格后再重新开标。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改。

2、提高业务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采购文件编制工作,当好采购人的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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